港藝新星展覽第二期
截止申請日期:2024年8月25日
展出日期:2024年11月下旬
查詢活動:請致電2100 2828 / 2100 2893
或電郵至: hkemergingartists@gmail.com
這是由孫少文基金會贊助,饒宗頤文化館和一新美術館聯合策劃的藝術活動。目的在提供免費平台給香港年輕藝術家展示他們的作品,讓觀眾認識他們的藝術路向和成果,希望有助他們成長為藝壇菁英。此外,透過這活動,承傳國學大師饒宗頤復興中華文化的理念,鼓勵年輕藝術家重現中華藝術的精神,發揮個人獨特的創意,造出耳目一新的作品。而這些作品可令觀眾感受到偉大的中華文化,一起為推動香港視覺藝術添上新章。
饒宗頤文化館和一新美術館是這活動的主辦方,將定時發佈通告,公開邀請有興趣的藝術家申請參與這展覽。由饒宗頤文化館提供藝術展廳作公開展覽,一新美術館則擔當策展和佈展的工作。
申請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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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者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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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論學歷程度、職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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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截止申請日,申請者的年齡須介乎18 至40 歲之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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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者須提交填妥的申請表,其內須載有下列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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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及履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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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件作品的電子圖像,並列明這些作品的題目、素材、尺寸、創作年份和簡短的創作理念。可包括中西素材的繪畫、書法、版畫、攝影、陶瓷和雕塑 (不接受裝置藝術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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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郵申請表至: hkemergingartists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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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者若成功提交申請表,將會收到由電郵系統發出的自動回覆。
參展條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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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者須先細閱所有參展條款。一旦提交申請,即代表遵從主辦方所訂的條款及安排;而主辦機構保留隨時更改有關規例而不作事先通知之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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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申請的時限,將以主辦方的網上伺服器所收到申請的時間作準。逾時提交申請將不獲受理,申請者不得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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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作品如有任何損毀或遺失,主辦方無須承擔責任及不作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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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者不須支付任何費用,但在展場內不能推銷及售賣任何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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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者未經主辦方書面授權,不得以孫少文基金會、饒宗頤文化館或一新美術館的名義製作或散佈各類印刷品、紀念品或其他文宣用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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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者須提交準確和完整的申請資料,以及確保展出的是原創作品。如所提供的資料及作品不合要求,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展資格,並收回所有已發出之津貼和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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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方得全權處理展覽的安排,並可無償獲所有參展作品圖像的版權,以作出版、宣傳、教育及研究等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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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者屬自願性質參加是次活動,一切因是次展覽活動所構成的責任與主辦方無關,主辦方將免除一切法律責任及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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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任何爭議,主辦方將保留最終決定權,包括隨時暫停、更改或終止活動,毋須另行通知。參展者對是次活動的任何決定,不得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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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條款及安排的中、英文本如有任何歧義,概以中文本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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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者的個人資料只用作提交作品及評選時的通訊用途,以及與是次展覽相關的行政用途。主辦方若未經申請者許可,不會向第三方透露該等資料;如申請者對主辦方使用其個人資料有任何疑問,請與主辦方聯絡。